強姦疑犯羈留上吊亡死於自殺 陪審團建議懲教清潔日外鎖上出入口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5/22 17:48

最後更新: 2019/05/22 19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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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者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,在活動室內的職員洗手間以舊床單纏頸上吊。(資料圖片)

屯門寶田邨入屋強姦案疑犯,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,在活動室內的職員洗手間以舊床單纏頸上吊,被所員及懲教主管發現時已昏迷,送院後不治。死因庭陪審團退庭商議後,裁定死者因上吊併發缺氧導致腦部傷害,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殺,並建議懲教署於指定清潔時間外鎖好進出口,及安排兩名所員一組工作。

死者林洛文,終年28歲。死因庭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今午作出裁決,裁定死者於17年7月12日在明愛醫院去世,因上吊併發缺氧導致腦部傷害,死於自殺。自殺事件發生於同月10日早上約7時半至8時,死者在荔枝角收押所E3A活動室之職員廁所內,用床單掛在窗花鐵枝架上。

陪審團指出,鑑於證供顯示閉路電視拍不到職員洗手間情況,建議在所員的大清潔日當天,懲教署須安排指定清潔時段,而該時段以外,通往職員洗手間的門鎖必須鎖上,以免所員自由進出放有存放清潔用品的地方;若所員要到閉路電視未能覆蓋的位置工作,必須二人一組,避免單獨工作。

死者父親早前作供指,死者還押期間曾指自覺「有啲病態」,但沒有自殺傾向,探望他的母親亦覺得他適應收押所生活;而死者生前曾於拍紙簿上寫下給胞妹的遺書內容中,請求家人「原諒我嘅自私」,並託付胞妹照顧父母。

事發於2017年7月10日,死者隔壁清潔的所員指曾叫喚死者,惟沒有反應,所員遂與懲教主管推門,發現死者上吊即合力將他解下急救,兩天後證實不治。法醫出庭解釋驗屍報告,指直接死因是上吊併發缺氧導致腦部傷害,屍體沒有明顯勒頸紋。早前懲教職員曾供稱,只要走廊外的大閘開了鎖,所員可以自行拿取清潔用品,亦毋須登記取去物品的數量。

懲教署發言人表示,署方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,防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及自殺,就在囚人士的清潔安排,署方已加強在囚人士清潔工作期間的保安措施,,包括清潔物品的管制。署方表示尊重法庭裁決,並會仔細研究死因庭的建議。